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商二选一新模式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电商二选一新模式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二选一电商?
近日,天猫京东二选一***持续在网上发酵。许多电商卖家抱怨,在今年618前后或者是每年的双十一,都会遭遇天猫或者京东商城“二选一”,也就是说店家只能在京东卖货,或者是只能在天猫卖货,卖家必须选择在哪个电商平台发展。
阿里巴巴2选1是什么意思?
阿里巴巴2选1是指在阿里巴巴的交易中,买家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供应商(或者同一供应商的两种产品),并可挑选其中之一进行购买。
对于买家而言,这种选择能够帮助他们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做出更好的决定,实现更好的采购效果。
对于卖家而言,这也是一种竞争方式,可以通过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来吸引更多的买家。
是指阿里巴巴被指存在“二选一”的垄断行为。
即一个厂商如果选择了天猫那么就不能选择京东或者是拼多多等其他的平台。
出处:
这一个事情的出处当然就是最近有关阿里的调查了。
在这一个调查里面,公布了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的立案调查。
而这一个词也就是从这一个事情里面出现的。
事实上,有关这一件事情,早在多年之前,京东就***天猫“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目前该案件还没开庭,不过因为***管辖权之争,两家公司闹上了最高法,在这件事情上,天猫已经两次败诉。
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就是从两个之间只能选一个。意思指的是想要开店的商家只能在阿里体系的电商平台或者竞品平台之间选一个。用比较通俗的话讲,就是如果有用户想在天猫入驻,那该用户便不可在京东或其他平台上同时存在。
电商法对商家提出的新要求有哪些?
1、 代购、微商、主播等需纳税
电商法规定包括“代购”在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且依法纳税。电子商务经营者包含了代购、“带货”主播、朋友圈微商、抖音卖货、在淘宝、微店、小程序等平台开设小店的个人卖家等。
2、不能删差评刷好评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否则可能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3、捆绑搭售必须明示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否者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大数据杀熟被禁止
电商法要求电商平台推出允许用户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对大数据杀熟起到制约作用。
5、押金退还不及时将被罚款
电商法要求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对押金退还不设不合理条件,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需及时退还。
一年一度的购物狂欢“双十一”又至,你如何看待电商平台“二选一”?
我是70后的人、双十一这个节、我想之前很多人和我一样都没有听过、就因为有了电商平台之后、这个节日才出现、不止双十一、还有双十二、双十一就是给电商抓住一种销售模式而已。
双十一前再起波澜“二选一”违反“电商法”了吗?
对买家来讲,确实是好事,卖家在这个平台卖差评多东西,又拿去另一平台高价卖,只有一个平台,差评多了他们无法生全,所以它们会更加努力,卖物品质量会更好,服务自然会更好
感谢邀请。在《电子商务法》中涉及“二选一”的第22和35条分别为: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在第22条明确了反对“二选一”的前提条件:市场支配地位。若企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不可能做出***性的限制条款的,在不具有市场规模优势地位前提下,若用限制性手段,无疑平台要于将商家推向竞争对手处,为对手做助攻;
每年双十一和618,“二选一”的争论总在天猫、京东和拼多多之间,后两者多指责前者滥用优势地位进行了排他性,那么天猫是否具有“优势地位”。随着集中度增加,互联网业貌似进入了寡头竞争阶段,但事实上仍然是充满了以小博大的机会和案例,拼多多的异军突起,也恰证明了行业尚未出现垄断者“只手遮天”的大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商二选一新模式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商二选一新模式是什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