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监管部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监管部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跨境电商监管方式9610到底是个啥?
跨境电商监管方式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
为了方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通关,自2014年2月10日,海关总署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610”,一种专为跨境电商服务的出口监管模式。
2014年海关总署推出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后,由于各种原因全国只有少数口岸在实施。直到2017年3月份开始,全国各个口岸才陆续正式开通“9610”,并用这种“9610”监管模式清关出口货物。
9610模式下的B2C出口流程为国外买家网上购物→订单付款→清单核放→买家收到货物→汇总申报。在操作层面上大致分为5步走。一是数据对接,杭州海关、电子口岸业务备案数据对接。
企业正常走货,将订单、物流等信息上传快速通关;再进行报关,可委托报关行、整理相应资料报关;去外管局然后办理结汇手续;最后整理相关材料去国税申请退税。
扩展资料:
海关代码“9610”特点
1、清单核方,汇总申报。21天报一次;
进出口监管方式有哪些?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
监管方式如下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
4.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采购产品出口。
5.供应外国籍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
6.保税仓库进口供应给中国籍国际航行运输工具使用的燃料、物料等保税货物。
7.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京东、天猫、唯品会三家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家平台纷纷回应,这一处罚决定对未来电商行业有何影响?
一些电商商家又想搞促销又想赚高利润,于是自作聪明玩起了“明降暗升”欺骗消费者的老把戏。
如此玩火自焚,结果当然是直接翻车,最终监管部门对京东、天猫、唯品会三家平台作出了:
- 责令改正;
- 警告;
- 罚款50万元。
虽然对这几个平台来说,罚款50万简直是沧海一粟,但责令整改和警告应该不是说着玩的。如果接下来的各种促销活动,还有商家玩这样的老套路,那将是自己的一条不归路。
市场监管总局这一行政处罚,对未来电商行业来说起到了敲山震虎、杀鸡儆猴的作用。
未来电商行业确实是越来越难做,从前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竞争本就激烈,大浪淘沙最终的结果是电商越来越少,而且越来越规范。
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否是一件好事呢?
任何事都有两面性。不可能所有好处都由消费者享受,又或者是商家。
然而,所谓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电商平台那些“智囊团”最终只有削尖脑袋,机关算尽想出各种新套路来让消费者买单,看似财大气粗,为了销量、为了抢客,亏本都豪气给消费者,但实际是无利不起早,说亏本那是不可能的,只是赚少一点点而已。
不过,有监管部门看着,加上这次警告,相信电商平台未来不会再搞“明降暗升”这样的套路戏耍消费者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