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 关税会计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 关税会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跨境电商税缴及账务怎么处理?

跨境电商税缴及账务怎么处理?

跨境进口电商通常***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

1、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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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3、同时,《通知》对行邮税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调整为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和60%,以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

4、新政下,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税负有升有降。对于单价多在500元以下的母婴用品而言,原本的零税负变成了11.9%的缴税比例,而对于单价超过100元的化妆品来说,原先50%的行邮税则降为了32.9%的综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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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跨境电商 关税会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 关税会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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