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腾讯电商模式利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腾讯电商模式利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腾讯系电商楚楚推的导购机制,是不是变相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
第444号
《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条,第三条的定义就值得商榷,例如说传统行业中的~全国总公司~省级代理商~市级代理商~区县代理商~乡镇代理商~基层售货员,多少层级了?各层的代理商哪个不是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那么除了基层的售货员,各层加盟代理商都是涉嫌传销了?
还有就是除了最底层的售货员,哪一层不是按照下一层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上一级的报酬?哪个区的代理商销量越大,他的收入越高,他上一级的收入也越高。没道理说销售业绩最低的代理商拿最高的收入,不是吗?
如果有一天腾讯在电商领域超过阿里,以马化腾的性格,会不会带来一次新的改革?
我们不管如果还是不如果,无论是小马还是老马,唯一不变的就是变,肯定会变。
这是因为:互连网在变、世界在变。
以目前理解的互连网模式,你无法预见几年后的互连网世界,比如,到时商家信息和客户的信息随着区块链将发生史无前例的变化,人们对于现实世界的关注已不是重点,而侧重于虚拟的网连世界,或者说虚拟圈子世界,圈子的规则和条件来自于现实世界,但圈子的征信体系来自于更高维的系统,一切在变,无论小马还是老马,不变=找死。
况且到那时,需不需要电商还是另一回事了,说不定,虚拟世界的购物返回到古代的“物物交换”的一种形态的变异,因为真实货币流通量的大幅萎缩,数字化币的实物化加强,看似现代,可能会进入到人类的一个虚拟态轮回。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所以活在当下才有意义。
世界在变化之中,在我们的印象里,感觉没有那么离谱。实际上很多现象都表明整个社会都处于一种浮燥的另类状态,这种状态以前在香港表现的特别突出,人们追求太切身的现实利益,这是可以理解的。后来出现在深圳速度的背影之后,而如今整个社会都处于这种状态中,这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人的贪婪是没有底线的。
一些颠覆的观念或者一个谬误的观念,经一个圈子的无价值观的放大,可以造成一波大的负面影响,如果你问一个中学生理想是什么?很可能就是当明星赚大钱,一个极烂的电影,票房可以上天。互连网上什么卖的最火,教你如何赚钱。结果是你误入岐途,卖教程的发了财。
这一切的一切,无不表明,这个世界变了,世界都变了,你的商业模式不变吗?
总之,无论谁的电商,到时都要变,这和老马小马没关系,而是和千千万万个你我有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腾讯电商模式利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腾讯电商模式利弊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