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210跨境电商模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1210跨境电商模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210什么意思?
1210意思是监管方式代码,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
它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报税物流中心!
数字谐音像是“要爱要你”。不敢肯定是。我就纳闷了,中文字明显通俗易懂~偏偏要用数字来示意示爱,明白的固然好,不明白,或者误解了,那样错过机会,不抱憾终生才怪!
1210俗称备货模式,即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需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
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暂存区),电商企业拆大包按小包(单个订单包裹)逐个申报,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再由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
海关总署关于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194号文):
(1)这是海关总署落实***院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决议的落地文件,取代此前的26号文。这个文件涉及通关管理、税收征管、物流监控、退货管理、检疫查验等多项内容。
(2)在企业管理方面,继续要求各参与方进行海关注册登记,并纳入海关信用管理。
(3)在通关管理方面,明确1210及直购进口按照个人物品模式进行监管,1239模式则执行“正面清单(2018年版)”的备注要求(即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模式)。另外,在没有经过主管部门认证的情况下,订购人和支付人必须一致。至于收货人,则没有做具体要求。
(4)在税收征管方面,再次强调了订购人是纳税主体,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则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注意,如果出现税收问题,代收代缴义务人需要承担补税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行业还存在低报等现象,这种涉嫌逃税的危险行为,各地服务商承担首要责任。
(5)在物流管理方面,允许保税区区内调拨流转及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调拨流转。实际上,区内流转现在已经非常成熟,而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流转依旧存在不少操作层面的问题。至于1210保税区和1239保税区之间,是不允许商品调拨流转的。
(6)在退货管理方面,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都可以退回保税区。此前的退货操作,在实操层面碰到层层阻碍,没有大范围推广。现在对退货管理较以前稍微松些,估计很多地方会出具可实操的方案。
(7)其他方面,194号文强调了对虚***三单信息、二次销售、身份信息泄露的查处力度。其中,利用他人***信息刷单的,海关按走私处理,并叠加其他法律条款处理。
请问一下为什么有什么订单会是pending的状态呢?
买家可能银行卡或者***有问题,也可能银行处理有问题,订单尚未处理成功,处在一种游离状态。这种状态的订单称为pending订单。此时的订单看不到买家的收货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卖家也无法做出任何处理行为,只需要等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