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淮安跨境电商仓储货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淮安跨境电商仓储货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子在超市买了变质火腿肠,狮子大开口索赔10万,你有何看法?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食物中毒的事情,尤其是夏天,食物都比较容易发霉变质,如果不小心吃了,轻则跑肚拉稀,重则住进医院,所以夏天的食品安全尤为重要,很多人觉得超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比较好,所以喜欢到超市购买一些吃的,不过有时候不小心,也能吃坏事,日前,杭州的张先生在友辉超市买了一包香肠,回家一家三口就吃了几根,没想到当天就坏肚子了,他们没有在意,第二天再次打开一根香肠的时候发现,香肠已经有很明显的发霉了,所以他找到超市索赔,结果被拒绝了。
8月14日,杭州的张先生找到记者求助,说自己在超市买到了变质食品,索赔遭拒了,所以想让记者帮忙讨回公道,据张先生交代,他8月11日在杭州永辉超市登云店买了一包火腿肠,当天晚上,一家三口就吃了几根,自己吃了两根,老婆吃了两根,儿子吃了3根,但是当晚三人都坏肚子,一开始以为自己家里的视频不卫生,但是第二天再拿出火腿肠打开一看,发现罪魁祸首是火腿肠,因为这跟火腿肠有很严重的霉变,在找到超市索赔的时候,被拒绝了。
12日,张先生带着家人去了医院做了检查,儿子是急性肠胃炎,自己和老婆的检查结果还没有拿到,不过他们身体已经好转了,但是此时张先生的老婆肚子里还有一个宝宝,已经怀上二胎了,害怕吃坏东西影响胎儿的发育,所以向友辉超市方面索赔10万,他觉得不多,这是给二胎宝宝健康发育的保障,但是永辉超市方面表示,最多赔偿1000元,多了没有,治疗费也不出,随后记者找到永辉超市方面但是没有见到负责人,记者又把事情反馈给了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13日就已经在处理此事了,对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同批次的火腿肠仍在销售。
13日的早上,已经安排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对同批次火腿肠进行抽检,一切结论要等抽检结果,火腿肠的生产厂家也派人过来协调,8月14日,双汇杭州办事处发来说明,证实火腿肠是在运输过程中受外力碰撞发生破损变质,已经向消费者张先生进行解释,但是对于张先生提出的10万元巨额索赔,表示不能接受,他们愿意在17号的时候,和张先生一起到市场监管所协商赔偿事宜。
我的看法是素赔的金额太少了,才10万,应该要求赔100万1000万,反正让超市赔到破产关门。
如果我是法官,我还要重罚商家,第一次罚到他疼,要有第二次,罚到他从此再也不敢开超市。
这怎么能叫狮子大开囗呢?食品安全问题有可能会危及生命,而且因过期变质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死亡的不是没有过。请问,一条人命贵,还是10万元贵?
好多没有良心的商家,为了降低自己的损失,在明知道过期变质的食品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可预估危害的前提下,还把过期变质的食品重新打一个保质期卖给消费者,不把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眼里,如此漠视生命,与蓄意谋杀有何区别?
要我说,10万真的太少了。
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对不良商家太宽容了,应该出重拳,重罚每一个不良商家。太宽容了,每一次的处罚都是不疼不痒的。消费者的索赔在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前提下,每一次的索赔对商家来说也只是九牛一毛,这无异于在一次次的纵容那些不良商家。
我觉得应该一次就让他赔到肉疼,赔到心疼。对于不讲良心的商家来说,10万索赔真的太少太少,也许他卖的过期变质食品远不止10万。
食品不是玩具,不是衣服,不是工具,是吃的东西,吃到肚子里引发的后果有可能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食品安全的事,没有小事,法律应该支持重金索赔,而且还应该严管严查严罚。
这就是我的看法,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与人抬杠。